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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也给经济补偿
答:首先,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可以看出,该用人单位录用你部分期限未签订劳动合同,责任在该用人单位。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次,该企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未将以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计入经济补偿年限违法。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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