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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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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8-30 09:31
    来源: 未知
    浏览次数:366

    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注意事项一:毕业生 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注意事项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注意事项三: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署协议书起的15天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注意事项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五: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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