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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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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24 10:57
    浏览次数:788

    好消息!


    7月1日起,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待遇将提高,具体如何?

    一起来看看吧!



    一、


    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首次起付线保持不变,年内多次住院的在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调整为逐次递减240元二乙以下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

    图片

    首次住院起付线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800元

    600元

    300元

    年内多次住院的在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40元,二乙及以下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直至为零。


    图片


    二、


    提高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医疗机构等级

    三甲医疗机构

    三乙医疗机构

    二甲医疗机构

    二乙医疗机构

    一级医疗机构

    社区医疗服务机构

    在职人员

    87%

    88%

    89%

    90%

    92%

    94%

    退休人员

    92%

    93%

    94%

    95%

    96%

    97%

    新规调整前:

    医疗机构等级

    三甲医疗机构

    三乙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一级和社区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

    85%

    86%

    88%

    92%

    退休人员

    90%

    91%

    93%

    97%


    图片


    三、


    提高福州市职工医保DRG收付费和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其中:福州市职工医保DRG收付费报销比例调整为在职73%,退休人员78%;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医疗机构

    等级

    省属A档

    省属B档、

    市属三级(市属A档)

    市属二级(市属B档)

    一级

    在职人员

    73%

    78%

    83%

    88%

    退休人员

    78%

    83%

    88%

    93%

    新规调整前:

    医疗机构

    等级

    省属A档

    省属B档、

    市属三级(市属A档)

    市属二级公立医院

    市属一级公立医院

    在职人员

    70%

    75%

    80%

    85%

    退休人员

    75%

    80%

    85%

    90%


    图片


    图片

    最后来看一个例子!



    职工小王在某三甲医疗机构住院,为本年度第二次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是30000元

    医保报销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调整前:

    (30000-600)×85%=24990

    调整后:

    (30000-560)×87%=25612.8


    同样的费用,政策调整后医保报销费用将增加:

    25612.8-24990=62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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